北京狗证年检去哪?
2016年5月,新版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施行,规定中明确了“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”的种类,并指出,个人养犬的,必须具有足够饲养条件;单位养犬的,应当具有为犬只提供适当场所、设施的条件。 同时,新规还增加了“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”的内容。
根据《规定》,本市对养犬实行分类管理。分为重点管理区(城六区)和普通管理区(远郊区),以地理分割为主,兼顾其他标准。在重点管理区内,个人和单位不得养犬;而在普通管理区内,个人则可以养犬,但单位不能养犬。 对于如何界定一个区域是重点管理区域还是普通管理区,《规定》提出,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口密度、面积大小等因素,确定不同区域的养犬管理类型。 对于已经办理养犬登记的犬只,公安机关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审验,年审时间一般为3至4个月。在年审期间,公安部门将核对养犬人姓名、住址以及养犬登记证号码等信息,并对犬只在重点管理区的栖息场所进行核查。
值得注意的是,新出台的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首次对违规的养犬行为开出了罚款罚单。 对擅自养烈性犬、大型犬,或者隐瞒真实姓名、住所,骗取养犬登记证的,由公安派出所以妨害公务罪行政拘留,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; 对逾期不办理年检、变更登记手续,或迁出、遗失证件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处2千元以下罚款; 对遗弃犬、伤害犬或者毒杀犬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