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养宠物需要协议吗?
小张和小王是同事,最近两人的工作比较忙,而且都接到通知,近期要出差,于是他们便商量着,把彼此家里的宠物都暂时寄养到对方家,等出差回来再接回来。可等他们出差回来,跑到对方家里去接自己的宠物时,却发现情况大不同了。张先生发现,小王给他寄养的伯爵变得臭烘烘的,而且眼睛周围总是有水膜的样子,身体也瘦了一大圈,简直就如同遭受到了“虐待”一般。而小王发现自己交给张先生饲养的黛咪情绪非常差,总像是有烦心事的样子;皮毛也没有以前有光泽了,而且身上总发出一股怪味,便便也不成形,严重的时候还会拉稀。
两人对此都非常不解:咱说好了寄养,也签有协议,可怎么说变卦就变卦呢?两人的宠物简直就像换了一只狗似的。
寄养宠物需要协议吗?
专家指出,张先生和小王签订的“宠物代养协议”其实是一种委托合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四百零六条规定:“有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。”而无偿的委托合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:“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”以及第一百零七条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”同时,《婚姻法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,是夫妻共同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所以,如果张先生和小王之间的寄养协议是有偿的,且由于小王的过错让张先生家宠物染上疾病,严重的情况下可要求小王赔偿损失。如果签订的是免费寄养,则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,或要求对方将你的宠物病症治好。如果实在不愿继续照顾对方的宠物,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