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有狂犬病吗?
日本在1958年就消灭了狂犬病。日本禁止携带犬、猫等易患狂犬病的动物入境。因科学研究或特殊需要,经主管大臣许可,可以携带入境。携带入境的犬、猫等易患狂犬病的动物,必须在主管大臣指定的场所隔离检疫6个月。在日本国内,严禁出售、购买、馈赠、交换患病动物和疑似患病动物。
在日本狂犬病是属于乙类传染病,日本对患动物传染病或者疑似患病的动物采取下列控制措施:(一)患动物传染病的动物以及在动物疫点内的该患病动物的同群动物,由动物防疫机构采取捕杀、销毁措施;(二)在动物疫区内的患病动物及同群动物,禁止交易、转移及抛弃,由动物防疫机构进行捕杀或者隔离观察;(三)在疫区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及其他相关物品,禁止交易、转移及抛弃,由动物防疫机构予以消毒、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;(四)在受威胁区的同种易感动物,进行检疫,根据需要采取预防接种、消毒防疫、锁群等措施。对前款第一项、第二项所列动物,动物饲养者、管理者或者动物诊疗者应当在动物防疫机构的监督下,配合动物防疫机构及时进行捕杀、销毁、隔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