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吉农贸市场有狗肉吗?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规定,国家禁止非法出售、购买、利用和运输、携带、寄递国家重点、地方重点和“三有”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深圳作为不设县的超大城市和经济特区,对野生动物实行最严格管理,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,禁食范围涵盖了猪、牛、羊、驴、兔、鸡、鸭、鹅等家禽家畜以外的所有人工饲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其中也包括狗,因此狗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,不能进入农产品(含农贸市场)市场经营。
2020年4月13日,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,第二十三条规定“禁止在农贸市场、超市、游乐场、餐厅、道路两侧等公共场所以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经营、展出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”
布吉农贸市场位于布吉街道,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广东省珠海市、汕头市、佛山市、湛江市实行较大市地方立法和较大市城市管理权限批复的通知》(粤府函〔2015〕306号)规定,深圳市布吉农贸市场由布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进行日常监管。
下一步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市场内肉类规范管理,落实市场管理方和经营者管理主体责任,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。